湖南法治報訊(通訊員 李錦林)“真的是麻煩你們了,讓這起交通事故糾紛能這么快得到解決,你們都是幫群眾解難事的好干部啊!”當事人揭某某激動地向調解員們連連道謝。近日,顆砂司法所成功化解一起交通事故賠償糾紛,解決了村民的急難愁盼問題。
據(jù)悉,2024年11月5日,顆砂鄉(xiāng)白龍村村民謝某某無證駕駛三輪摩托車違法載人,因操作不當導致車輛駛出路面,墜入坎下,造成三輪摩托車上人揭某某受傷的交通事故,謝某某在此次事故中承擔全部責任。因揭某某受傷住院治療,揭某某的賠償一直未得到解決。
顆砂司法所在收到揭某某的調解申請后,馬上了解事情經(jīng)過,調查了解到三輪摩托車駕駛員謝某某和傷者揭某某在事故發(fā)生當天共同為顆砂村陳某某做工,放工回來的路上揭某某乘坐謝某某的三輪摩托車發(fā)生的交通事故。調查清楚后顆砂司法所工作人員馬上組織揭某某、謝某某、陳某某到鄉(xiāng)人民調解室開展調解工作。
由于法治意識淡薄,謝某某對自己在此次事故中負有的責任認識不到位,認為自己和傷者揭某某是為工頭陳某某做工,同時自己并未邀請揭某某乘坐自己的三輪摩托車,所以自己沒有賠償責任。司法所工作人員馬上依據(jù)《交通事故認定書》對謝某某進行普法教育,強調他在此次事故中的全責責任,告知其不積極處理賠償?shù)姆珊蠊?。謝某某對自己的責任有了進一步認識,但因謝某某年齡已高加上家庭經(jīng)濟困難,無法承擔全部賠償。
工作人員在了解情況后,又單獨對工頭陳某某做思想工作,希望陳某某考慮謝某某家庭情況,共同承擔一部分賠償責任。經(jīng)過工作人員溝通,最終達成一致意見:傷者揭某某要求的6000元治療費用,由謝某某在工頭陳某某處的工費先抵扣,不足部分由工頭陳某某補足。至此,一場交通事故糾紛得以圓滿解決。
責編:李穎
一審:曾金春
二審:伏志勇
三審:萬朝暉
來源:湖南法治報